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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30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4月20日至6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集团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8日,反馈了巡察问题,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集团党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正视存在问题和不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以动真碰硬、刀刃向内的决心和行动,建立健全整改机构、层层细化措施方案,真正形成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强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见效,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攻坚,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集团党委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贾非同志担任组长,王鹏、马大志、黄景胜、宋立庆、周杨同志担任副组长,总经理助理、各部门、子公司、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共同抓好集团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杨兼任,副主任由娄东平、陈德利兼任,主要负责巡察整改工作推进的综合协调、联络、调度等日常工作,不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照集团巡察整改任务清单,落实责任部门整理相关材料,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集团党委汇报。自2020年7月28日以来召开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党委会议5次、书记办公会1次,总经理办公会议2次、班子会1次、业务会6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集团党委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
       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并多次完善,形成了《鑫诚集团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方案》分为五个阶段进行,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程管理、资金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集团党委主动辨析问题,党委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子公司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集团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坚持跟踪督导
       实行对账销号制度,既明确时间要求,又确保整改质量,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坚持定期调度,保持每周二、周五开展两次督查,及时跟踪问效,全面掌握情况,截至目前已对集团各部门、子公司巡察整改督导检查18次,对照问题台账梳理推进情况并进行汇总整理,通过印发工作提示单等形式督查催办,下发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单21期,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四)严格责任落实
       充分发挥党委主体责任,党委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党委班子成员召开专题调度会20余次,各责任单位召开内部会议40余次,切实把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让工作全局动了起来。制定《巡察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对整改工作中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真抓真改,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集团党委认真对照梳理,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1个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96条,所有措施均已开展实施并取得成效,巡察反馈的21项问题中17项已完成整改、4项取得阶段成果并长期推进,整改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要求不够深入,攻坚克难、主动作为魄力不够;对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消化深化转化不充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党委落实‘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不到位,没有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没有按照要求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大检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已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纳入民主生活会并组织专题学习;二是已制定《鑫诚集团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并下发;集团各党支部已制定工作方案;三是集团第一、二、三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学习“条例”“方案”并组织专题研讨,集团第一、二、三党支部已上交会议记录及党员发言提纲;四是已召开集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传达学习“条例”“方案”;集团一、二、三党支部已上交心得体会;五是利用集团微信公众号、集团网站对“两学一做”传达学习“条例”“方案”进行报道,已对集团各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宣传;六是下发工作提示单第15期,督促各党支部进行自检自查并形成情况报告;集团一、二、三党支部已上交自检自查报告;七是下发工作提示单第15期,督促各党支部制定问题整改清单;集团一、二、三党支部已上交问题整改清单;八是已按照“六查”评比标准对各党支部进行复检,并完成整改;九是已于10月23日组织开展党课教育及团建活动。
       2.关于“‘重强抓’和‘百日攻坚’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2019年“重强抓”专项行动38项重点任务中,加大房屋营销力度等9项工作未完成,占23.7%;“百日攻坚”行动共制定27项具体任务,其中,搁置项目再开发等11项攻坚任务未完成,占40.7%”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推进。
       一是集团领导多次召集会议对“重强抓”“百日攻坚”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建立每周2次调度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整改工作正常推进,共20项任务,5项任务已彻底完成、2项任务已终止、其余13项正在推进(其中8项工作需长期推进,其余5项工作进展均较为明显),但涉及到手续办理、房屋销售方面的任务推进阻力较大;二是已制定下发《鑫诚集团督查督办与责任追究办法》并严格执行。
      3.关于“推进清欠民营企业工程款,以及处理民生投诉案件等复杂性问题缓慢,年初以来,处理民心网、省8890平台等各类案件74件,未办结15件,未办结率20.3%;不满意26件,不满意率38.2%。2017年至今,集团因拖欠工程款等原因被起诉19起,已执行7起,涉及金额3.08亿元,至今尚有2.02亿元未支付到位。2008年至今集团仅支付合同违约金和赔偿款等方面费用就达232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推进。
       一是按照新区民营企业欠款清欠工作会议精神及省清欠工作要求,8月24日、9月27日集团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听取关于清欠工作的汇报,已按要求在9月底前将无分歧情况的民营企业欠款支付到位;根据集团上报2020年支付中小企业清欠工作要求,年初至今,已通过现金拨付、以房顶账等形式支付工程款10632万元;目前已完成无争议支付工作,同时完成了本年集团清欠工作任务指标,剩余清欠工作待上级主管部门做进一步安排部署后进行;二是已下发《鑫诚集团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方案》并将严格执行;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27日,共处理各类案件176件,完全办结案174件,办结率98.86%,未完全办结案2件,未办结率由整改前的20.3%有效下降至目前的1.14%,不满意率从整改前的38.2%有效下降至目前的22.99%;三是已判决或和解的7起案件,目前完全结案5起,近期支付涉诉资金6665万元,中金汇隆达案件已支付全部和解款,近期将办理结案手续;在审的12起案件中,近期结案2起,其中法院驳回原告起诉案件1起,法院判决鑫诚集团不承担责任1起。同时,困扰集团多年的中扶、中建、清宁园等重点信访案件已基本解决完毕;四是已于8月27日、9月9日、10月22日三次召开民心网、8890平台案件投诉工作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及会议记录,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推进案件办结。
       4.关于“党委领导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2016年10月至2019年6月没有成立党委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均由行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期间共讨论研究了277次“三重一大”有关议题,涉及重大决策72次,重要人事任免78次,重大项目安排127次,涉及大额资金使用达39亿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新一届党委成立后,严格执行《关于强化国有企业党委领导作用建立“三议一报告一执行”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制度与规范履行决策程序,会议记录、纪要及时整理并存档,已杜绝了此类问题。从整改工作开始至今共召开党委会15次、班子会3次、书记办公会2次、总经理办公会3次、业务会2次、工作委会议2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47条,均已出具完整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二是每月月底将本月“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纸质版上报纪检组备案;每半年查缺补漏整体更新一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内容,报送纪检组备案;7-9月份集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已上报新区纪检组。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集团2018年8月之前没有专题开展过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责任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落实,至今集团所属3个党支部没有采取任何形式开展过学习”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已下发《鑫诚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将严格执行,并于9月24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该文件、9月25日“两学一做”学习该文件;二是已下发第19期工作提示单,提示集团各党支部于9月30日前,传达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鑫诚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目前已完成;三是已下发《鑫诚集团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并于9月25日开展了集团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会议;四是已下发第10期工作提示单,提示各位领导在9月20日前开展一次分管领域意识形态的分析研判会议,目前已完成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记录;五是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小组组建完毕,9月25日已召开集团第三季度分析研判工作会议,各部门、子公司、各党支部已全部上报“报告”22份;六是已下发《关于建立“红鑫”网络评论员队伍的通知》及第9期工作提示单,集团“红鑫”网络评论员队伍已组建完成;七是已下发《鑫诚集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制度》并将严格执行;八是集团自7月29日起至今发布公众号128篇,鑫诚集团网站“集团动态”板块更新28条;“时讯要闻”板块更新85条;“新区热点”板块更新66条;“国企改革”板块更新20条,开展“两学一做”9次,切实将意识形态与理论结合,占据主流宣传阵地。
       6.关于“管党治党意识不强,2016年以来,集团历任纪委书记均存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到位情况,纪委书记长期兼任工会主席等职务,而且分管经济管理、企业运营等方面的工作,其他纪检干事也均有其他分工,党内监督力量薄弱,至今集团自办案件为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经9月3日集团党委会研究,重新调整了集团领导班子分工,纪委书记已不再分管经营领域;二是启动纪委委员补选前期工作,配强纪检队伍,已向新区党委报送申请,待批复后正式开展补选工作;三是集团向合资公司的派出董事、监事能够常态化向集团汇报合资公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安排等事项;《关于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完善,已安设纪检专员派出恒晟公司,相关工作随即开展;四是面对全体干部职工发放的“违反八项规定、四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调查问卷已梳理完毕,根据反馈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下一步将针对个别问题进行核实;已设置鑫诚集团纪委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五是信访举报信箱已制作完毕,并分别设置在集团一楼大厅、置业公司办公楼、翠霞宾馆、旅游公司、鑫和商业公司,目前暂无信访举报信件。
       (二)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还存在差距。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干部作风整治不到位,形式主义问题仍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重点工程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关于“集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履行“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近四年所有班子及个人的综合性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均没有提及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已制定完毕并下发,集团2020年上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已上报新区党工委;二是已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学习研讨相关文件精神;三是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单第8期已经下发,提示集团党委领导围绕《鑫诚集团关于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进行相关学习研讨并开展中心组学习,截止目前集团党委领导已经完成发言提纲和学习研讨材料工作,并已完成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四是纪委书记讲党课已于9月11日开展,党委书记党课已于10月9日开展;五是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单第12期已下发,提示集团党委、主要领导、各分管领导需加强自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树牢“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日常工作中需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提醒。同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各党委成员均在剖析材料中深刻剖析了“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等相关问题,并严格制定了下一步整改措施;六是8-10月份党风廉政建设提醒单已下发,常态化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发送工作提醒,提示当月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压实“两个责任”。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个别子公司监管存在盲区,置业公司物业多次因工作人员履职不力、工作作风不端正、乱收费等情况被居民举报,2019年10月查出置业公司玉带明珠小区物业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多名管理人员被辞退、免职,给企业运营造成了一定影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鑫诚集团“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自检自查方案》已制定完毕,自检自查工作与重点检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没有发现各子公司存在小金库问题;二是已发布通知,已于9月25日开展财务制度学习,培训后针对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进行考试;三是已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子公司风险防控进行重新梳理,从细、从小预防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已在整改工作提示单中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自查责任;四是面对全体干部职工发放的“违反八项规定、四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调查问卷已梳理完毕,根据反馈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对部分问题已在集团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五是按集团政治监督清单安排,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已按照盘锦市政治监督系统下达的任务要求上报55项工作的证明材料,25项工作的情况说明,政治监督常态化工作持续按照市政治监督系统的要求开展工作;六是已在集团、子公司设置纪委举报公告及举报信箱,截止目前,暂无信访举报情况;七是已收集整理完警示教育、廉洁从业教育的文字、影音资料,并结合集团“两学一做”开展教育活动;9月11日开展了纪委书记讲党课活动,10月9日开展了党委书记讲党课活动。
       3.关于“巡视整改不到位,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辽宁省和省委巡视组巡视盘锦市时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举一反三不够,表面都整改了,但预防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建设不到位,建设工程手续“先上车后买票”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建筑承包商落实农民工保障制度不够到位,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信访的问题均未得到实质解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推进。
       一是“回头看”方案已制定完毕,已对中央第六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梳理;二是为解决“先上车后买票”问题,一方面加大手续办理重视程度,严格执行项目工程建设程序,在不满足开工条件下坚决不开工建设,避免出现未批先建;另一方面与新区管委会做好沟通,对工期要求提前谋划,对土地等前置核心要件提前摸排,避免出现工期紧、土地性质等问题发生,该问题应进行长效整改;三是经总经理办公会两次调度,已确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未经过政府立项批复即开工建设、未完成档案移交即交付使用及工程已开工但未签订合同四类“先上车、后买票”问题,并针对四类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受土地原因未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目前正在沟通自然资源局,尽快完成土地手续,在取得土地手续后4个月内能够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四是主动对接辽东湾劳动监察,关于工保金支付问题,现已领取工保金催缴单,督促施工单位缴费;中铁十九局已安装实名制打卡设备,并连接住建委平台。
       4.关于“绩效考核流于形式,盘锦鑫汇达劳务有限公司2019年1-6月,未出绩效考核结果先发奖金,提前预发5.48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已完成薪酬改革方案和套改方案的制定;二是《鑫诚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已修订完成;于8月19日下发第4期工作提示单,全面取消集团预发绩效。
       5.关于“存在官僚主义现象,2017年以来,长期无偿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合计11台”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此次涉及整改的11台车辆已全部退回所属公司,由所属公司按照公务车管理制度管理;完成辽l60011车辆退回原单位盘锦辽滨经济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辽lt7411、辽lt7289车辆退回原单位置业公司,完成辽laa832、辽lam835、辽lad198车辆退回原单位鑫诚物流公司,完成辽lkw468、辽lje843、辽ljq802、辽lhz044、辽lhk994车辆退回原单位致远水务公司;二是已完成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修订;三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拓宽自查范围,完成子公司公务车辆整改:置业公司辽lan518、翠霞湖宾馆辽laa325车辆退回原单位鑫诚物流公司、绿化公司辽lat853、辽lfd821车辆退回原单位鑫诚集团,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已上报新区纪检组。
       6.关于“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超范围报销业务招待费问题。长期存在没有加油申请单及派车登记为私车加油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财务部组织人员进行自检自查重新梳理,针对2016年-2019年发生的差旅费,目前已梳理完毕,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笔数为31笔,已全部追回;二是超范围报销业务招待费问题已梳理完毕,已与资产经营部分管领导沟通,在支付中审华事务所余款中将以前年度超范围承担的费用全部扣除;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已让对方出具承诺书,确认将超范围部分在未付款中扣除(对方已出具承诺书,承诺将该笔款项从合同尾款汇总扣除);三是对于长期存在没有加油申请单及派车登记为私车加油的现象,目前已将2016年-2019年发生的为私车加油的明细表统计完毕,存在该问题共计50项,正在对当事人、经办人进行复归原点式填写说明,目前已收到说明50项,全部整改完毕;根据此项问题,通过借鉴新区财政局市内交通核销制度,已制定《 鑫诚集团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内出差补助标准的通知(试行)》,并向集团内设部门及子公司印发;四是已完成对差旅费管理制度完善,完成对报销管理制度完善,杜绝相关费用核销问题再次出现;五是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已上报新区纪检组。
       7.关于“部分工程存在问题,2016年以来,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为抢工期,有的代建工程因土地性质存在问题导致后续手续无法办理,有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未办理立项手续,有的工程因手续不全等原因未办理档案移交。2018年7月,集团因盘锦江南风情园发展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代建商业街项目工程款2957万元问题,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该公司2019年4月30日前,以总面积5915.41平方米商网抵偿,集团至今未依法收回房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推进。
       一是工作专班已联合相关部门、子公司对工程类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自检自查,对问题进行筛查、整理和归类,建立问题台账,协调好新区与集团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二是针对因工程土地性质导致手续无法办理的问题:峨眉街、麦积街及闾山路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已于9月末完成,首次按照盘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办理的项目,正在与自然资源局沟通办理立项用地规划阶段相关手续事宜准备一边线下申报,一边尝试执行盘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一网通办;合力街土地划拨手续已经组卷完成,按照自然资源局要求把合力街华锦路到中华路段也划拨给鑫诚集团,正在对合力街华锦路到中华路段与审批局沟通办理立项手续;金帛滩道路工程自然资源局已明确无法办理;雁河森林公园四期工程自然资源局已明确临时用地手续无法办理,土地中有农田,无法成为建设用地;针对200万以下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立项手续及手续不全未办理交档问题,参照新区对小合同工程处理方式,对已提交审计部门审计完成的工程,陆续组织交档,确保工程质量、资金均无问题;三是已按照法院执行程序向大洼区法院执行局提交依法查封盘锦江南风情园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房产的申请,并及时跟踪案件的进展情况;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已上报新区纪检组。
       8.关于“财务管理问题突出,2017年以来,集团大额现金私存私放达130.5万元,坐收坐支163笔,涉及金额218.8万元。集团和子公司均存在报销随意问题,2018年8月集团无经手人、无明细支付会议费9.9万元,2018年12月海拓公司无经手人、无验收人支付工程款45.5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由于2017年财务制度还不健全,导致了该问题的发生,2019年财务制度更新后,明确了不设立库存现金,如有特殊情况(防汛、防疫资金等)需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预留;现有财务制度已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即便有账户问题,集团也通过委托收付款的形式进行操作,自检自查工作已开展完毕,通过自检自查目前集团财务部保险柜中再无大额现金;二是已更新鑫诚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并向集团内设部门及子公司印发;三是针对2018年8月集团无经手人、无明细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通过举一反三再次梳理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此类问题;四是2018年12月海拓公司无经手人、无验收人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通过举一反三再次梳理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此类问题;五是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已上报新区纪检组。
       9.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廉政风险,工程存在违规承包给不具备承建资质的子公司现象,存在私自将工程违规拆包分包问题,存在工程项目明招暗定,虚假招投标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工程领域廉政风险自检自查行动方案已制定完毕,已按方案开展廉洁从业承诺书签订、工程领域廉洁风险调查问卷、廉政提醒谈话、警示教育观影活动、业务培训、业务考试等工作,已完成全部工作;二是鼓励干部职工积极考取相关证件,统计了各部门员工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海拓、绿化公司在8月25日,组织13名员工参加安全b证、安全c证的考试;三是组织召开风险防控会,对造价、采购、现场管理、物资管理、工程款支付等几个存在风险点进行强调,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下发集团政治监督常态化方案、清单,持续按规定期限开展检查,做好事后监督工作;已在盘锦市政治监督系统上报工作中上报过工程建设领域监督常态化证明材料;四是组织集团相关人员系统学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规范招投标工作;与市住建委招标办、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员面对面交流,了解最新规定,完善招标程序;积极对接集团下属有招标需求的子公司,对子公司招标方案提出相关的建议,促使招投标工作合规合法。
       (三)基层党建和干部人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干部选拔任用规矩意识不强、程序不规范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深入,至今集团所属的3个党支部都没有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已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纳入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中;二是集团第一、二、三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学习“条例”“方案”并组织专题研讨,集团第一、二、三党支部已上交会议记录及党员发言提纲;三是已召开集团“两学一做”,传达学习“条例”“方案”;集团一、二、三党支部已上交心得体会;四是已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各党支部按期学习《条例》,并按条例梳理党支部各项工作。
       2.关于“存在‘口袋党员’问题,集团11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未按照要求转到现在所属党组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下发工作提示单督促“口袋党员”调转党关系,10人(劳崇文、印喜伦、张晓旭、刘长伟、薛国吉、郭振刚、于崇、李腾跃、杨宇飞、万旭晖)已转出;1人(张连山)已确认转出,手续办理中;二是已梳理11名党关系未在集团的党员名单,并下发工作提示单督促党关系未在集团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事宜;现7名党员(梁飞、孙婷婷、刘子男、李翊铭、姚兵、李磊、李卓)党关系已经转入集团,4人确定为失联党员(单丽利、孙海龙、周洪元、历丽)。
       3.关于“党管人才落实不力,高端人才资源储备不足,集团硕士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三高”人才仅9名;学历层次普遍偏低,中层以上干部大专学历以下占53.7%;下属子公司专业对口程度较低,党委管理的子公司干部中仅4名专业对口,占干部总数16%。另外,集团存在留不住高端人才问题,市场化选聘人才的质量也不高,2017年以来,市场化选聘了6名中层干部,至今已有4名离职,其中,3名辞职,1名因‘私设小金库’被开除”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已制定《鑫诚集团人才培养激励实施办法》,对职工学历提升及职业资格取证给予补助政策,并同市人社局沟通,了解国家补助相关政策,为相关人才争取资证补助,充分激励员工提升学历水平及职业技能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市政府、国资委相关规定筹备对外招聘工作;三是严格按集团三定方案,对干部职工进行专业对口调整;四是已完成集团薪酬制度修订,畅通员工薪酬上升通道;五是已完成薪酬制度修订,已将学历、资质证书做为薪酬评级加分项;六是已搭建相关交流机制平台;七是已搭建培训平台,集团综合管理部、项目前期与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已分别开展公文写作、工程专业及财务基本知识培训,今后将继续开展各类培训;八是已于10月23日组织开展党课教育及团建活动,集团干部职工共计80余人参加党课教育及拓展训练,加强了团队建设,提升凝聚力向心力。
       4.关于“党委用人把关不严,存在违规在企业兼职领取薪酬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已与任德忠、张凤印、张连山、徐海洋、刘永生、王彦明等6名顾问解除劳务协议关系;二是已完成对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兼职取酬情况排查;三是已完成劳动关系管理办法,现已下发并严格执行。
       5.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2016年6月管委会指派劳某任纪委书记,没有任免文件履职两年,其两名近亲属2017年7月同批入职子公司,其中1名试用期未满便被提拔重用为部门主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财务部杨诗雨已终止借调,退回子公司(华宇公司),置业公司劳爱妮已回到基层原岗位;二是已完成全体员工近亲属登记表收集,全面核查了集团干部职工情况;三是已完成集团三定方案的制定,严格限定集团人员编制;四是已修改并下发集团人事管理制度;五是下发关于开展检查选人用人及其他人事工作的工作提示单,并已完成相关检查。
       6.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集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69名,仅对23%的干部人事档案完成了整理工作”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已明确干部人事档案责任人,压实责任;二是已抽调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5人,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专攻小组;三是69份干部人事档案已梳理完成,实现100%。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通过全面整改,集团党委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此次市委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集团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坚持整改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工程管理、涉法涉诉涉访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纪检组织震慑性作用,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巡察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政治巡察常态化运行机制。聚焦政治纪律、政治生态、政治生活和政治责任各个方面,全面落实政治监督常态化,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制度和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机制,做实综合协调党内监督职责,加强资产管理、对外投资以及各类运营等敏感部位工作管理,把党的领导深度融入公司治理机构。建立健全与辽东湾新区党工委、市纪委派驻新区纪检组、集团党委政治监督情况通报、建议征询、重大问题会商、问题线索收集移送、综合分析等沟通衔接机制,实现政治监督重点突出、靶向聚焦,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确保集团良性安全运营发展。 

       (五)发挥巡察整改促进作用,着力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委和新区党工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按照集团“坚持一条底线、确保两个稳定、释放三大功能、强化四个推进、抓好五项工作”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围绕辽东湾新区重大项目落地全力做好配套服务,做实“管委会 公司”,努力把鑫诚集团打造成为国家级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商、辽东湾新区城市综合运营商和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服务商,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集团快速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凯发k8旗舰厅的联系方式:电话0427-3400728;电子邮箱xcjt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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